唱响祖国歌手大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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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xx周年和中央红军长征出发xx周年,热情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繁荣我乡群众文化,选拔优秀声乐人才,决定在今年5月中旬,举办以“放歌长征源.唱响祖国颂”为主题的 “放歌长征源”歌手竞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党政办、乡团委、妇联、文化站。

联系人:xx 电话:xx

二、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凡喜爱声乐艺术的歌手均可以个人或单位的名义报名参赛,比赛不按年龄和歌曲表现形式分组。

2、竞赛歌曲每首演唱时间限制在6分钟以内,每人限唱一曲,自备伴奏带。

3、参赛歌曲需内容健康,格调高雅,形式清新活泼,表演得体大方,能够反映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4、参赛选手可演唱自创曲目,内容及表演形式有创新、质量较高者可酌情加分。

三、比赛安排

1、报名时间。4月25日—30日。参赛选手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免冠2寸彩照两张到乡文化站报到。

2、比赛时间。5月10日—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比赛地点。乡政府机关院内。

四、评分规则

1、本次大赛采取百分制,在各评委评定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所得的平均分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

2、评分内容包括以下项目:歌曲内容、音色音质、演唱技巧、曲目完成状况、仪表仪态、综合素质。

五、其它事项

1、奖项设置。本次竞赛根据选手的现场表现,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

2、获得一、二等奖的优秀选手参加全县歌手大赛复赛。通过全县若干场复赛选拔出20名进入总决赛。总决赛产生出“长征源十佳魅力歌手”。对特别优秀者将推荐其参加“红歌会”、CCTV青歌赛等大型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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