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和规范粮食市场秩序规划(201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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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顿和规范工作的主要目标
    ~年-~年整顿和规范粮食市场秩序的主要目标:一是强化粮油储存安全的管理,确保地方储备粮油帐实相符、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保障粮油调得动、用的上,确保粮食经营者有安全的库存数量,其储粮、运输符合标准和技术规范;二是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粮食收购市场中的经营者全部合法经营,确保粮食收购者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以质论价,不发生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事件;三是建立粮食流通统计报告制度,达到所有符合条件的粮食经营者和用粮单位设立《粮食经营台帐》、真实反映经营情况的目标,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可靠依据;四是强化陈化粮监管措施,杜绝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五是实施粮食质量监管,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六是推进“放心粮油工程”,继续规范粮食行业的经营、管理,净化我县粮油市场,使我县“放心粮油”企业达到12个,“粮油销售放心店”达到19个,“放心粮油”产品在县城的市场占有率达到80%,在农村的占有率达到50%,
    二、实施步骤
    (一)粮油储存安全实施步骤
    ~年,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天津市地方储备粮油库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完成《蓟县储备粮油库存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使粮油保管库存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年,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理》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根据我县实际,完成《蓟县粮食行业粮油储存及运输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确保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油仓储设施、设备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储存的原粮符合国家标准,储存数量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规定,粮食运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实施步骤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核条件,严厉查处非法收购行为。
    ~年,收购市场合法经营者达到100%;
    ~年,收购市场合法经营者达到100%;
    ~年,收购市场合法经营者达到100%。
    (三)粮食流通统计报告制度的实施步骤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规定,粮食经营者和用粮单位纳入国家统计范畴,确保国家及时、准确的掌握粮食流通状况,为国家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年,将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粮食经营者和用粮单位纳入统计范畴,并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帐》;
    ~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统计性、报送制度,确保其所反映的情况真实、准确。
    (四)陈化粮监管的事实步骤
    根据国家《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的精神,继续加强陈化粮销售处理的监管,严格陈化粮的购买资格认定,对陈化粮的鉴定、出库、运输、入库、使用等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管,杜绝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常
    (五)粮食质量监督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粮食质量和卫生的监管力度,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年,完成我县《粮食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并组织落实;
    ~年,加大对我县粮食质量的监管力度,监管覆盖面达到应监管对象的100%;
    ~年,建立起县局和企业两级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定期发布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检测报告。
    (六)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步骤
    1.根据xx对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总体部署和市政府“放心食品工程”的安排,继续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在现目前,我县拥有2个国家级“放心粮油”企业和4个市级“粮油销售放心店”。
    ~年,“放心粮油”企业达到4个(其中国家级3个,市级1个),“粮油销售放心店”达到8个(其中市级6个,县级2个);
    ~年,我县“放心粮油”企业达到7个(其中国家级4个,市级3个),“粮油销售放心店”达到12个(其中市级7个,县级5个);
    ~年,我县“放心粮油”企业达到12个(其中国家级5个,市级7个),“粮油销售放心店”达到19个(其中国家级1个,市级8个,县级10个)。
    2.在推进放心粮油工程的同时,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
    ~年,“放心粮油”在县城的占有率达到60%,在农村的占有率达到30%;
    ~年,“放心粮油”在县城的占有率达到70%,在农村的占有率达到40%;
    ~年,“放心粮油”在县城的市场占有率达到80%,农村市场占有率达到5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粮食监督检查队伍建设
    在现有的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基础上,抽调业务骨干,充实粮食监督检查队伍,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完善执法制度,使执法人员有章可寻,有据可依。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粮食监督检查队伍,为维护我县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保障
    (二)完善粮油质量检测网络
    加强与天津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和县技术监督局的联系,建立定期工作会议制度,通报粮油质量监督检验情况,研究对地方储备粮油和社会流通粮油品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验方案。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粮油企业建立自己的检化验队伍,随时监测企业经营的粮油质量,建立起法定机构定期检测、企业随时抽检的粮油质量检测网络,确保我 县粮油质量安全。
    (三)推进粮食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积极发挥粮食行业协会作用,在我县粮食行业内大力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把粮食安全体系建设和诚信兴商活动结合起来,树立诚信观念,提高诚信意识。以“放心粮油工程”为基础,以产品质量为关键,逐步建立起我县粮油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让广大消费者吃上优质、安全的放心粮油。
    (四)建立规范的粮油安全事故举报制度
    建立规范的粮油安全事故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形成系统的粮油安全事故举报工作体系。重点监督粮食储存的安全管理和国家粮食政策的执行情况,进一步发挥全社会监督作用。
    (五)加大粮食安全的宣传力度
    粮油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央和地方政府非常关注。为此,我局将结合粮食工作的实际,加大对粮油安全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集市宣传等多种形式,定期对“放心粮油产品”和劣质粮油的判断及危害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六)相互配合,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积极与工商、卫生、质监等综合执法部门联系,加大对粮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伙房用粮来源以及农村粮油市场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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